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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新政的主要内容如何?

  时间:2008-03-14 09:03    来源:中国台湾网     
 
 

 

答:

 

  一、对台胞子女在祖国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二、祖国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 


  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祖国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湾子女适当照顾。

 

 

 
编辑: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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