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 体  English  rss
新闻 | 评论 | 文化与交流 | 经贸 | 大陆旅游 | 台湾旅游 | 台商服务中心 | 机构与人物 | 法律法规 | 文献 | 台岛资讯 | 娱乐 | 时尚 | 体育 | 图片 | 图书 | 专题
北京 多云 18 ~ 9 ℃ 微风/台北 多云 28 ~ 17 ℃ 微风

港地产业人士倡发展商在开售新盘前公布参考价

时间:2008-05-12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星岛日报报道,有议员建议将预售楼花指引纳入《预售楼花条例》,同时在新盘推售前,不应公布意向价。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梁志坚11日表示,发展商在楼盘开售前,有必要公布参考价格,能让有兴趣入市的准买家心中有数,特区政府应保留弹性予发展商。

  梁志坚11日出席一楼盘开售时表示,新盘提供参考价格予买家参考是有需要的,让有兴趣的准买家知道大概价钱,再考虑是否购入单位。

  梁志坚强调,参考价为楼盘的平均尺价,能给予买家一个预算,而非指明某一单位的实际价钱,这不属违反售楼指引,正如发展商于卖地后公布投得地皮的意向价一样,这亦要给予买家一个预算,认为特区政府应保留弹性予发展商。

  梁志坚续称,地产商会一直按照特区政府规条,并要求地产从业员及发展商依足商会指引,商会亦会听取会员意见,以达成共识,而现行的指引行之有效,当中的规定,包括推售24小时前地发出价单,首批价单的单位数目,不能少于项目总数的20%,令买家可掌握单位价格、面积等数据。

  对于预售楼花指引是否需要立法监管,梁志坚表示,须与消委会、立法会等沟通,才有较具体的回复,若有值得参考的地方,商会亦会跟随,而发展商须清清楚楚向消费者列明有关新盘详细内容,由于现楼有实物供参观。楼花则没有实物及实景等供参观,故发展商须跟足地产商会定出的预售楼花指引,亦需跟足特区政府相关指引。

  另外,梁志坚续称,“对于有怀疑信和违规,商会曾与信和开会,信和方面亦表明,已按足地产建设商会的销售指引规定,并无违反指引。”

  对于新盘开售前公布参考价,长实地产投资董事黄思聪表示,集团将会跟随地产建设商会的意见。信和营业及市场部联席董事钟少权表示,如“参考价”的指引落实执行,会跟足新的指引,现时指引已行之有效,而社会大众普遍亦满意现时制度。

  有业内人士表示,有议员建议发展商在卖楼前,不应公布意向价,主要为不少发展商在推出新盘时,往往采“吹高开低”的销售手法,在正式发售时的价格,与其公布的意向价都有所出入,令市场带来混乱。

  而立法会议员李永达早前亦促请发展商派发价单前不得透露意向价,以及不得披露单位面积,并建议预售楼花指引须纳入预售楼花同意书条例内,并表示这将较立法为快,预期可在1至2个月内完成。

编辑:张方翼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