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
 
北京 多云转晴 11 ~ 3 ℃ 北风3-4级转4-5级/台北 阵雨 26 ~ 22 ℃ 微风
两岸交流
宏观经济
台湾商情
国际经济
港澳经济
农  业
金  融
经济观察
投资园区
产业分析
区域经济
两岸“三通”
经贸数据
经贸法规
两岸经贸大事记
 
相关链接

 
字号:
大陆信件处理要点(1993.01.27)

  时间:2007-08-01 14:28    来源:     
 
 

 

  1993年1月27日,台湾“交通部”公布“大陆信件处理要点”,规定台湾地区各地邮局均办理收寄大陆航空、水陆平常函件及挂号函件;收寄范围为航空及水陆平常函件及挂号函件(包括信函、邮简、明信片、印刷物、新闻纸类、盲人文件),每件重量不超过2公斤,印刷书籍不超过5公斤。同时,对大陆邮政经第三地区转发到台的航空及水陆函件总包,开拆后一律送邮件防爆作业单位处理后,比照进口邮件处理,并对不妥文句全部消除。 



(来源:中国网)


                                      编辑:芳翼

 
编辑:张方翼    
 
相关新闻
图片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