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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规]福州台商子女免交借读费

2007-09-22 15:44     来源:东南快报     编辑:李桂英

  福州市教育局昨日出台《关于台商子女入学暂行规定》,公布了29所台商子女入学定点小学及各区咨询电话。根据规定,台商子女在榕上学,可享受包括免交借读费在内的5项优惠政策。据悉,该规定将从明年第一个学期开始实行。

  据了解,目前来福建上学的台商子女越来越多,今年单是经教育部门协调解决在福州就学的台商子女就有344人,其中小学260人,中学84人,这还不包括直接和学校联系入学的学生。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处长陈聪抟介绍,出台这一规定是为了改善福州的投资环境,让台商子女在福州接受良好的中小学教育。

  按照规定,台商子女指的是台湾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台籍员工子女。他们可享受5项优惠政策:入读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一律免交借读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入读小学可到区域内定点优质小学就读,也可选择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小学毕业后继续在福州上初中的,市区按初招政策对口升入初中,八县(市)按当地初招政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予以安排;新来入读初中的,按就近原则安排到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享受中招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需要替子女报名的台商必须准备好台胞证、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以及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口本、暂住证、成绩单等)。申请在福州市区或八县(市)入学,由监护人向福州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台办在审核材料后将统一申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提前一个月,其他年级入学提前一周。已经安排入学的台商子女,在本区内近距离的,原则上不予转学;确因监护人工作、居住变动而改变居住地造成远距离上学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小学六年级和初一上学期不转学,小学五年级转学按学籍管理规定截止到每年6月30日。

    29所入学定点小学

    鼓楼区:福州实小、教育学院一附小、鼓一小
    台江区:台三小、台五小、台江实小
    仓山区:仓山实小、麦顶小学、仓山小学
    晋安区:晋安一小、晋安二小、晋安五小
    马尾区:马尾实小、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福清市:福清实小、福清城关小学、福清元洪附小
    长乐市:长乐实小、长乐进修校附小
    闽侯县:闽侯实小、闽侯青口中心小学
    连江县:连江实小、连江进修校附小、连江凤城中心小学
    闽清县:闽清实小       罗源县:罗源实小
    平潭县:平潭实小       永泰县:永泰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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