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子女就读大陆更方便
大陆推出新举措方便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处长刘建丰2月27日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方便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教育部近期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有关政策和要求。
这些政策和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
二、大陆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
三、台胞子女在入学、入园和升学的条件、学校安排、收费等方面均享受与当地大陆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要创造条件给予台胞子女适当照顾。
刘建丰说,教育部还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在台胞子女就读的管理、教学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台胞子女在大陆就读的教学质量。
他表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台胞在大陆投资的不断增加,台胞随行子女在大陆就读的情况越来越多。早在1991年,原国家教委就对台胞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幼儿园就读提出了一视同仁的政策。多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在各方面制定了很多办法,采取了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台胞子女的就读需要,解除了台胞的后顾之忧。
刘建丰表示,选在这个时候强调政策、提出进一步优惠措施的原因是:近年来在大陆就读的台胞子女人数有了很大的增加。据台商投资比较集中的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和广东6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年底,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的台胞子女的人数将近15000人。而各地在安排台胞子女就读的时候,也遇到诸如择校、升学、收费等相关问题需要解决。同时,各地在接收台胞子女就读和政策措施上存在差异,需要尽量给予统一。此外,对接收台胞子女的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也要提出要求,以进一步保障台胞子女就读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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