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妥善办理涉台案件 准确拿捏让台商服气
江苏常熟“三必须三注意”妥善办理涉台刑事案件,准确拿捏“尺度”让台商服气
日前,全球最大的笔记本电脑电池生产商台湾某电子公司根据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建议,完善了公司仓管制度,从以前仓管员主要负责制变成了仓管员、仓主管和财务三层负责制。
常熟市检察院注重以检察建议形式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思路,源于该院在办理涉台刑事案件方面的“三必须三注意”要求。
2007年以来,常熟市检察院共受理28起涉台刑事案件,其中主要是以台资企业为被害单位的侵财性案件,另有两起为台籍人员交通肇事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检察官提出了不少共性问题:“不少案件中台资企业是被害单位,如何最大限度保护台商的合法利益?”“台籍人员法律意识相对比较强,我们办案怎样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为了促使办案人员准确拿捏涉台案件的处理“尺度”,该院从办案中摸索总结经验,并于2007年12月出台了《办理涉台刑事案件“三必须三注意”机制》。“三必须”是指:必须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必须答疑解惑、必须备案请示;“三注意”是指:注意掌握统战政策、注意比较地区法律差异、注意适时提出检察建议。
在台湾某电子公司职务侵占案中,7名仓管员在一年时间内作案12次,侵占公司财物价值高达150多万元。常熟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公司仓管员的权力过于集中,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导致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接触,并于今年1月4日提出了检察建议,得到公司老总的认可。近日,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该公司已经及时建立了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企业良性快速发展。
该院推出的“三必须三注意”工作机制还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台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2007年年底,该院在办理台籍犯罪嫌疑人郑某交通肇事一案时,郑某提出在台湾法律规定中,交通肇事后如经济赔偿到位,一般不再处以刑罚,其辩护律师也提出了对其不起诉的要求。检察官认真参考台湾地区对此类问题的处理办法,并对照内地法律寻找共通之处,最后报检委会讨论。今年春节前,该院对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使其得以顺利回台与家人欢度春节。 (邢桂霞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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