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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台商》:台商如何应对贸易新政

2007-12-18 14:26     来源:东莞台商网     编辑:魏萌

《东莞台协》:加工贸易新政 台商何以应对

  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

  为减少巨额贸易顺差、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向西部发展,近期中央对我国加工贸易政策作出了紧密的调整。7月23日,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44号文《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宣布从8月23日起,将对大陆东部十省市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海关进口关税、环节税的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其中A、B类企业由原来的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或台帐“空转”转变为要缴纳50%的银行台账保证金(注:C类企业维持台账“实转”即缴纳100%保证金不变)。8月,商务部联同六大部委专门来到广东,对广东省加工贸易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其后,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银监会发布第71号《台账保证金缴纳方式公告》,加工贸易企业可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台账保证金,即企业只要承担银行办理保付保函的有关费用就可以解决保证金台账实转的问题。

  新政对东莞台商的影响

  政策的调整明显地给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东莞地区带来不小的冲击。据初步测算,新的加工贸易政策,将直接影响东莞6761家企业,占东莞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44%;影响产品出口160亿美元,占东莞外贸出口的34%;影响从业人员360万人,约占东莞加工贸易从业人员的70%[1]。

  以东莞大岭山镇为例,大岭山镇是中国出口家具的重要产地,其500家家具企业90%的产品用于出口,主要销往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大岭山镇的家具企业,特别是大型家具生产出口企业,多数是台资企业。台湾地区家具工业同业公会在内地常驻机构都设在大岭山。这次国家政策的调整,对大岭山台资企业的影响也最大。 在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大岭山政府先后走访调查了全镇大部份加工贸易企业。结果显示, 受直接影响的加工贸易企业303家,占全镇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16.8%;涉及产品出口金额10.4亿美元,占全镇外贸出口总额的68.5%。此次44号文出台,要求限制出口类商品台账实转。初步估计,大岭山涉及的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缴纳实转保证金总计4.5亿元人民币2。

  某台资企业协会会长表示,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双管齐下,政策一下子急剧转弯,退税率下调及保证金上缴带来大幅增加的成本,企业一般是通过向客户提价来消化,但具备采购尚有议价能力的加工企业大约只有20%,不少企业将面临着倒闭或转移,劳动力就业形势将更为严峻。某位开鞋厂已有10多年的台商就表示,作为纯来料加工企业,得益于国家加工贸易优惠政策,现也发展到具有一定规模。 然而,近日出台的加工贸易新政策却让他心头一紧,虽然在产品出口以及合同核销后,能够从银行拿回这笔钱以及相应利息,但是相比较于以前不用缴纳一分钱,企业将增加许多资金周转压力,关系到企业能否经受得住生存的考验。

  东莞台商如何应对

  综观政府政策调整的过程,44号文对加工贸易企业影响相当大,经过有关部门的调研和摸底之后,9月5日发布第71号公告,允许加工贸易企业以现金、保付保函等多种形式缴纳保证金。这实际上是某种形式的政策变通,一定程度缓解了东莞台商的压力。与此同时,现阶段台帐实转业务基本只能在中国银行操作。属于调整范围内的东莞台资企业,可以直接向海关缴纳台账实转的保证金,也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税款保付保函,同时中国银行要求企业提供如下的三种反担保之一:①缴纳保证金质押;②由中国银行认可的境内外银行或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符合中国银行要求的保函或备用信用证;③占用企业原来在中国银行的授信额度。

  如果企业选用缴纳保证金质押的方式,那企业可将存在海关的保证金改存在中国银行,再由中国银行为企业开立保函给海关通关,此种方式的保函费用是0.8%一年。然而,以保证金方式获得保函,将要占用加工贸易的台资企业巨额现金,限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其次,企业在中国银行取得信用额度,在不超过企业的信用额度的情况下,中行凭企业的信用额度为企业开立保函,此种方式的保函费用是1.2%一年。应该说这是对企业最有利的方式,不需要支付更多的信用证开立费用,也不需要企业缴纳海关保证金,但由于目前的融资政策要求企业取得信用额度必须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所以,对于不少租用厂房和土地或者固定资产已经用于抵押贷款的台资企业而言,取得信用额度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其三,企业可选用开立备用信用证或保函的方式给中国银行作为担保,中国银行凭备用信用证为企业开立保函,此种方式中国银行收取的保函费用是1.2%一年。据中国银行介绍,通过海外银行开立备用信用证的方式是加工贸易企业最为普遍采用的方式,但显然这种方式企业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备用信用证开立的保证条件和付出一定的开证成本(据了解,开证成本一般在年费率1%左右)。

  此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信保)正在积极推进和中行广东省分行的紧密合作,计划将信保的保付保函方式作为双方主推的台帐实转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在应收账款投保的原则基础上,可获得便利的保证金解决方案,有效避免企业资金紧张、资产抵押、申请开证等方面产生的问题。

  据释,在准入门坎方面,信保对加工贸易企业开保函,将会有几项要求:在广东地区注册成立、外经贸允许进行加工贸易生产的企业,具有两年以上加工贸易生产历史的企业,近一年无重大财务不良记录的企业。另外,信保将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经中国信保评定为A类的企业,须将保证金保函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的结算账户开立在中国银行;经中国信保评定为B类的企业,企业需将保证金保函金额对应比例的加工贸易合同金额向中国信保进行投保。在此模式下,不仅可解决企业对保证金的资金需求,还可以同时保障海外买家的收款安全;每个投保企业可获得2个免费的买家资信调查。因此,与缴纳保证金、开备用信用证、信用授信三种方式相比,准入门坎低、手续简便、可获得性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相信能为从事加工贸易的台资企切实解决相对部分企业在台帐实转业务政策调整期内资金的需求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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