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背后的悲剧
一次我到一山村学校走访,正赶上一个班在开家长会。那天到会的监管人,孩子父母只占13%,70%是七八十岁的老人,而非父母、祖(外祖)父母的监管人中,来参加家长会的仅三人。大多数的代管家长来学校,只是为了问个分数,而那些行使代管权的老人既听不懂老师的话,更无法和孩子交流,老师根本无法通过他们达到开家长会的目的。
分析这种状况,一位老师十分忧虑地说,它至少反映出目前孩子监管中存在的两大类问题:一是监管人的能力问题,二是监管人的责任心问题。
哈市某小学四年级女生小茹被人强奸怀孕案发后,案犯张某主动交代,从2004年7月起,作为邻居的他多次利用给钱上网的方式诱奸小茹,第一次得手后他曾担心过好长时间,但发现小茹的奶奶并未觉察,加之他深知小茹的父母一直在北京打工,过年都没回来,于是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而小茹的奶奶在案发后也承认,自己年纪太大了,除了照顾孙女吃住外,别的无能为力。
在留守孩子中,由于爷爷奶奶看管能力问题而导致孩子伤残、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一次,笔者在一个乡就留守孩子问题组织几位乡镇宣传委员和妇联主席座谈,就听到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两岁的孩子感冒了,奶奶拿出一包药冲了就给孩子喝,孩子见气味不好闻,哭着吵着不吃,奶奶就强行将冲剂灌进了孩子喉咙里。不到半个小时,孩子气息全无。奶奶哭得死去活来:村医告诉她,她喂给孩子的竟是一包“毒鼠强”。
除了客观上的能力的问题,从主观上,隔代抚养还有个想管但不敢管的问题: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说轻了、说重了,都不好。“我们怕,其实学校老师也怕”,“你想他爹妈不在身边,万一出了啥事,哪个担得起?所以对孩子只能管吃饱,管穿暖,别在学校闹出事来,就算万幸”。
这种“不敢管”、怕“担不起”的态度,客观上纵容了孩子,也伤害了孩子。
因为代管人缺乏必要的责任心,对孩子过分溺爱、纵容,造成实际上对留守儿童的监管不力,使孩子实质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出现的问题更是防不胜防。有的走上自我毁灭的犯罪道路,有的为了满足一时私欲而残害他人,有的甚至导致几个家庭从此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2007年“十一”长假期间,一山区某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六十多岁的刘奶奶和她年仅八岁的孙女小小倒在血泊中。案情真相大白后,谁也不敢相信,与被害人比邻而居的年仅十五岁的宁某竟是这起血腥大案的真凶。
这是一起典型的农村留守孩子杀害留守儿童的悲剧。一方(案犯宁某)是长年缺少父母有效管教,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一方(被害人)是留守家中的老少缺少安全防范意识,就这样一把柴刀轻易地撕开了两个家庭三代人今生无法落幕的悲剧,也向社会奏响了凄厉的警钟。
血泪教训:无人监护的童年
几年前的一个冬天,在沱江边居住的农民田某在河边发现一具女孩的尸体。警方初步认定为自杀身亡。然而尸体捞起在堤坝上搁了三天,还没有人来认领。
经检查,女孩已怀有身孕。死去的女孩叫莲子。莲子五岁时,父母出门打工,后因为长期分居,感情出了问题,离异,孩子判给了父亲。离异后的父母继续外出打工,父亲再娶,便把孩子托给老母照顾。而莲子奶奶年事已高,自己照顾自己都困难,带了两年后,便把孩子交给了姑母代养。姑母两口子长期吃住在店里累死累活地做生意,偶尔从店里回家,也难得跟孩子们说上几句话。
后来,莲子喜欢上了班上的一男生,但两人确定关系没多久,莲子却看见了他和另一女生在学校林阴深处小道上散步。从母亲的长久不归,到小“恋人”的“背叛”,莲子的精神世界彻底崩溃了。莲子完全变了,话开始变多而且逻辑混乱,再以后,社会青年辉哥闯进了莲子的生活,学习成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事,最后她离家出走,住进了一间搭建在乡村水沟边的草棚里。再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楚了。反正跟莲子交往的男人开始不固定。莲子是到妈妈离家时的船码头投水自尽的,死前,村民听到了无比凄惶的一声“妈妈——”的哭喊。
半年后,莲子的母亲风风光光回乡来,要接女儿去深圳读书,撕心裂肺之后,终究难以接受女儿已逝的现实,披头散发赤身裸体在外跑了月余,被人送入省精神病院。
冷静下来分析莲子的悲剧,其中既有代管监管不力的问题,也有孩子不服管教的责任。留守孩子因缺少父母关爱,极容易出现性格缺陷,如变得忧郁、不自信、没有安全感等,从而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日常行为和价值判断。
笔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许多案例,有些留守孩子的确不易监管,甚至有虐待照管自己的爷爷奶奶的情况。2007年7月26日,中国江苏网以《孙儿举刀刺向爷爷奶奶——隔代抚养的锥心之痛》为题,报道了一个十四岁男孩赵小亮只因不服爷爷管教而与爷爷发生争执,趁爷爷奶奶睡着后,残忍地杀害一直照顾他的爷爷奶奶的血腥故事。
而在调查中我还发现,很多的问题孩子,只要父母在家,他们的表现竟完全两个样。
署名为“相见恨晚”的网友在参与我组织的此类问题讨论中,也诉说了自己小时候因没有父母的照管而渐渐变“坏”,后随母亲住在一起又转变好了的经历:“儿时,我跟外祖母过,两年时间不到,不知为何我就与别的孩子一起成了小偷,后来跟父母住,一切‘症状’都消失了。如今回想起来自己都后怕!”
在发达国家,父母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只要没能很好地行使监护权,使儿童受到伤害,都会被无情地剥夺抚养孩子的权利。媒体上我们也经常会看到,仅因出现将睡觉的小孩独自放在车上或任幼儿独自外出玩耍无人看护等情况,就会被居民举报为虐待儿童和监护不力,被法院判定剥夺监护权的案例。鉴于中国国情,像某些国家那样,父母仅因“经济上或精力上没有能力承担孩子们生活和教育”费用时,就可以或必须无条件地将孩子移交政府监护抚养,这显然行不通。那么,还有没有新的途径?代管,一个多么沉甸甸的话题!
摘自《世纪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调查》 阮梅 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5月
(来源:新闻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