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繁 体  English  rss
新闻 | 评论 | 文化与交流 | 经贸 | 大陆旅游 | 台湾旅游 | 台商服务中心 | 机构与人物 | 法律法规 | 文献 | 台岛资讯 | 娱乐 | 时尚 | 体育 | 图片 | 图书 | 专题
台岛资讯

我国台湾地区科学工业园区

时间:2008-02-15 10:15   来源:上海情报服务平台
 
  一、建设背景
  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面临人力不足、因台币升值带来的劳动力等成本增加、民众环保意识高涨以致工业用地取得困难等状况,削弱了台湾地区劳力密集产业产品出口竞争力。因此台湾当局着手研究应对之策,以维持出口竞争优势。经研究后决定转向积极奖励企业发展技术密集度高、产业关联程度高、附加价值高、能源密集度低的产业。
 
  1976年,台湾“行政院”正式决定由“国家科学委员会”主管科学工业园区业务,并陆续于1979年7月与1980年7月分别立法完成“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与“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组织条例”。1980年9月1日,“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正式于新竹成立,执行“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第七条(2001年修正为第六条)所定事项。
 
  科学工业园区设置构想参考硅谷的规划模式,结合研究单位与大学,规划开发成为具有研发能力的工业园区;其目的在于配合经济建设计划调整产业结构、引进技术人员及发展技术性、高附加价值的产业。而台湾地区的高科技发展由此开启了新的契机。
  二、发展历程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除已开发第一、二、三期外,另为配合台湾地区光电发展需求,及“行政院”的“加强生物科技产业推动方案”,于竹南基地规划光电专区与“生物科技产业专业区”,同时管理局规划扩建铜锣基地,以因应台湾光电厂商响应“两兆双星”政策,急需扩厂用地需求,扩建龙潭园区为第五期基地,其中部份已提供厂商建厂使用。同时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台湾当局也规划在宜兰县筹设新科学园区,面积约为六百公顷,以开发符合生产、生活与生态的三生园区。
 
  为平衡南北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科技产业上、中、下游整体发展所需及孕育新兴科技产业,台湾“国家科学委员会”于南部地区成立南部科学工业园区台南园区及高雄园区,引进以集成电路、光电、生物、精密机械、通讯、计算机外设及其它高科技产业,目前台南园区已形成光电、集成电路及生物技术产业聚落,高雄园区目前已引进电信技术中心进驻,正积极规划发展通讯产业聚落。
 
  为推动台湾中部地区科技发展,台当局“国家科学委员会”于中部地区设立中部科学工业园区,包括台中园区(位于台中县市交界大雅乡及西屯区)、及云林园区(位于云林县虎尾镇高铁特定区旁)。园区已于2003年7月底供厂商同步入区建厂,引进产业以精密机械、纳米材料、航天产业、通讯及光电、生物技术等为主,目前已形成中部地区新的科技聚落。台中园区因设厂用地供不应求。正规划第三期面积约370公顷。
 
台湾科学工业园区一览表
园区名称
园区组成
面积
建设时间
园区简况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简称新竹科学园区或竹科)
新竹园区
632公顷
设立于1980年12月15日
新竹科学园区是北台湾的科技中心,约有380家高科技厂商进驻,主要产业包括有半导体业、电脑业、通讯业、光电业、精密机械产业与生物技术产业。新竹科学园区是全球半导体制造业最密集的地方之一,约有10万人在园区工作。
竹南园区
178.85公顷
1999年7月开始动工
截至2004年3月竹南园区已引进26家厂商,其中光电产业10家,通讯产业4家,生物科技产业12家,从业员工约七千人
宜兰园区
592公顷
2005年1月“行政院”原则同意宜兰园区筹设计划案。
宜兰园区规划有“通讯知识服务园区”及“一般科学工业园区”。“通讯知识服务园区”以文化创意、数字内容、信息软件、通讯、金融服务业、医药保险等服务业进驻为主,分为宜兰市城南及五结中兴基地两处,面积约 100 公顷,目前已进行实质规划作业,将于 2006年年中完成开发计划及环境评估等审查作业后,正式进入开发阶段,并提供业者进驻。“一般科学工业园区”则提供予高科技、高附加价值等产业为主,位于三星乡红柴林地区,面积 492 公顷,依据“经建会”审核意见,将先行办理可行性评估,于 2005年 12 月底完成可行性评估作业后,报请“行政院”核定。
新竹生物医学园区
38.3公顷
2005年年底开始动土施工。
“新竹生物医学园区”是台湾地区重大建设计划项目,也是台湾当局“挑战 2008 :国家发展重点计划”产业高值化计划项目之一。“新竹生物医学园区”以医学中心为核心,结合产官学研资源,带动岛内生物医学科技发展。未来园区内具有完整软硬件规划,包括医学中心、癌症及强(质)子治疗中心、孵化中心、共同研究中心、信息网络中心、产业研发中心等。
铜锣园区
350公顷
规划中
 
龙潭园区
106公顷
于 2004年1月28日“行政院”核定纳入科学园区,
 
龙潭园区目标是成为桃园地区的科技之星。目前龙潭园区计有 5家厂商进驻。
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简称南科)
台南园区、高雄园区(原名路竹园区)、高雄生物科技园区
台南园区面积1,038公顷
高雄园区面积570公顷,
高雄生物科技园面积约8.5公顷。
1995年2月行政院决议设置“南部科学工业园区”,并于1995年5月核定筹设计划,
目前入驻商家96家,其中半导体厂商9家,光电厂商31家,生物技术17家,通讯8家,精密机械26家,计算机及外围2家。园区累计总产值$283,660,681新台币。
中部科学工业园区
 
 
 
2002年9月“行政院”核定成立
连结新竹、台南科学园区以形成台湾西部的高科技走廊,奠定绿色硅岛的基础。引进产业设定以纳米精密机械、纳米材料、航天产业、生物科技、通讯及光电等产业为主。截至2006年9月底园区共引进96家,废止出区13家、累计厂商共83家。投资额达15865.898,2006年累计营业额: 半导体10,005,707,000新台币, 计算机及外围69,165,112新台币, 光电90,855,891,394新台币, 精密机械191,531,543新台币。
台中园区
413公顷
 
区位优势:位居中部地利之便,适宜物流中心设立与运作。
引进产业:光电、精密机械、半导体产业 
虎尾园区
96公顷
 
区位优势:位处台南与台中二园区之中心点,可作为该两园区联系之重要地。
引进产业:光电、生物科技产业 
后里园区
246公顷
 
区位优势:距离台中园区约11公里、20~30分钟车程。
引进产业:光电、半导体及精密机械
 
 
  三、管理机构

  科学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直属台湾当局“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目前设置有三处,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台南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中部科学园区管理局。

 
2002年部分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发展状况
科学工业园区名称
预算数
(千元)
预算员数
(人)
区内厂商数
(家)
管理面积
(公顷)
区内厂商登记资本额
(千元)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827871
241
348
1061
1213218630
台南科学工业园区
273527
67
66
1203
1273200000
合计
1101398
308
414
2264
2486418630
  四、入驻条件
  (一)科学工业,指经核准在园区内成立从事高级技术工业产品的开发制造或研究发展的事业。
  
  目前已设立营运的科学工业,其产业别如下:
 
  (1) 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产业为园区第一大产业,包括IC设计、IC制造(晶圆代工)、IC材料、IC构装、测试与制程设备、硅晶圆材料等。
 
  (2)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计算机及外围产业为区内第二大的产业,包括计算机系统、储存设备、输入设备、输出设备、网络设备、特殊软件及关键性机电与无源零组件等。
 
  (3) 通讯:
  通讯产业已引进下列四类产品:电讯系统(包括网络电话、调制解调器、交换机)、微波无线通讯系统与通讯半导体等相关组件、光纤系统与组件及卫星通讯系统。
 
  (4) 光电:
  光电产业已引进光电系统及组件(LTPS、TFT-LCD/PDP/OLED 平面显示器、光驱、数字式静止画面照相机、接触式影感应器、光电半导体、光电二极管、边射与面射型雷射二极管等)及光学系统组件(如仪器、镜片等)系统组件(如仪器、镜片等)。
 
  (5) 精密机械:
  精密机械产业已引进自动化系统(如PC-based NC控制器、机器人、水刀工厂信息自动化等)、自动组件(如精密齿轮刀具、伺服马达、表面处理等)及半导体LCD设备材料。
 
  (6) 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产业已引进生物芯片、疫苗试剂、药物控制贴剂、医疗器材、7-胺基头孢素及种苗、生医材料与检验认证服务等。
 
  (二)其它为配合经核准在园区内设立以提供科学工业营运、管理或技术服务的事业。
 
  (三)除前项园区事业外,研究机构、创业育成中心亦得申请在园区设立营运。创业孵化中心的进驻对象,需以从事研究发展为限并不得量产,且经园区管理局核准,其进驻期间不得超过3年。
 
科学工业园区摘要
允许厂商设立要件
设立资本额限制
入驻产业类别
设立区内主要奖励措施
1.以从事高级技术工业产品的开发制造或研究发展之事业。
2.投资计划须能配合台湾地区工业的发展、能培养较多的台湾科学技术人员。
3.投入研发经费占营业额一定比例以上。
4.具有相当的研究实验仪器设备,不造致公害者。
依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额为新台币100万元。
1.集成电路
2.计算机及外围设备
3.通讯
4.光电
5.精密机械
6.生物技术等。
1.租税优惠
2.政府参与投资
3.研究发展奖励
4.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的相关优惠措施
 
  五、申办流程
  厂商想在科学园区设厂,可直接向当地科学园区管理局提出申请,其投资申请作业流程从正式申请到核准约需1至2个月。
 
  六、优惠政策
  (一)税捐优惠
  1.园区事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物料、半制品、样品及供贸易用的成品免征进口税捐、货物税及营业税,且无须办理免征、担保、记帐及押税手续。
  2.园区事业以产品或劳务外销者,其营业税税率为零,并免征货物税。
  3.园区事业可依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中“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属于制造业及技术服务业部分奖励办法”,申请适用5年免税或个人投资抵减等租税优惠。
 
  (二)政府参与投资
  1.投资人可以申请政府参与投资,出资额最高可达总资本额49%。
  2.代表政府出资之机关有: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或其它开发基金。
 
  (三)技术作股
  科学工业须经监察人审查、公正有关机关团体或专家技术作股鉴价书,提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直接向管理局工商组办理设立或发行新变更登记。
 
  (四)募资方式
  国内外投资人若有资金需求,可通过“中华民国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筹募资金。该公司有国内会员200家创投公司,定期举办研讨说明会,扮演会员与科技公司间的桥梁,促成投资交流。
 
  (五)研究发展奖励办法
  1.管理局得提供创新技术研究发展奖助金,每个获得核准的研究发展计划,最高可获得奖助金新台币500万元,但以不超过该计划所需资金50%为限;另申请者应完成公司登记入区营运且提具公司未来5年之研究发展整体计划。
  2.研究发展费用在一定额度内可扣抵所得税。
  3.用于研究与发展的机器设备可免进口税捐。
  4.捐赠研发设备可作费用列支。
 
  (六)其它优惠项目
  依“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相关优惠措施办理。(宋凯
 
 
编辑:贺晨曦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