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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岛资讯

我国台湾地区工商综合区和环保科技园区

时间:2008-02-18 10:13   来源:上海情报服务平台
 
  一、工商综合区
  1.发展现状
 
  “工商综合区”是指都市近郊的交通便利地区,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依其区位与当地发展需要规划设置,并依“都市计划法第32条”或“区域计划法施行细则第13条”划定为特定专用区,供“综合工业”、“仓储物流”、“工商服务及展览”、“修理服务”、“批发量贩”、及“购物中心”等一种或数种之用,并得以平面或立体方式规划。截至2004年底,台湾当局“经济部”推荐的工商综合区计41案,面积合计共401.44公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收入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商业经营型态也向大型化、连锁化、专业化及多元化等经营方式发展。
 
  2.入驻条件
 
允许厂商设立要件
设立资本额限制
入驻产业类别
设立区内主要奖励措施
台湾当局“经济部”推荐总量面积900公顷,开发人依经济“工商综合区设置方针及申请作业要点”规定申请,取得“经济部”推荐后,向县、市政府申请开发许可。
得供“综合工业”、“仓储物流”、“工商服务及展览”、“修理服务”、“批发量贩”及“购物中心”等一种或数种之使用,并得以平面或立体方式规划。
1.地方政府优先配合兴修区外联络道路及相关公共设施。
2.总投资金额达新台币2亿元以上,得申请低利贷款。
 
  二、环保科技园区
  1.建设背景和发展现状
 
  环保科技园区主要是以预防、改善或解决目前迫切的环境威胁;再者是以提供充足的能源和资源,延续人类生存为目标;最后并以建立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为主,达到永续经营资源为标的。环保科技园区推动计划于2002年9月9日经台湾当局“行政院”核定后,环保署已先后于2003年3月遴选高雄县、花莲县,及于2004年3月,选桃园县及台南县,提供入区厂商建厂用地,共同推动本计划。
 
环保科技园区一览表
所属县市
基地名称
园区面积
建设日期
桃园县
桃园科技工业区
31公顷
2005年9月动工
花莲县
凤林综合产业区
22公顷
2005年6月动工
台南县
大新营工业园区
30公顷
2005年9月动工
高雄县
冈山本洲工业区
40公顷
2004年2月举办开园典礼,管理研究大楼预定2005年年中完工已接受入区申请,并已有11家厂商进驻
 
  2.入驻条件
 
允许厂商设立要件
入驻产业类别
设立区内主要奖励措施
1.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或其它经政府机构登记的法人机构。
2.需符合适合入驻产业类别的六大产业。
1.与清洁生产技术相关连的产业。
2.回收再生资源以创造生态化的产业。
3.应用再生资源以转换成再生产品的产业。
4.开创具新兴与策略性的环保技术产业。
5.再生能源产品与系统制造产业。
6.关键性环境保护相关产业。
1.土地租金补助费。
2.生产补助费。
3.研究补助费。

 

  (宋凯)

 

 

编辑:贺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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