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综合区
1.发展现状
“工商综合区”是指都市近郊的交通便利地区,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依其区位与当地发展需要规划设置,并依“都市计划法第32条”或“区域计划法施行细则第13条”划定为特定专用区,供“综合工业”、“仓储物流”、“工商服务及展览”、“修理服务”、“批发量贩”、及“购物中心”等一种或数种之用,并得以平面或立体方式规划。截至2004年底,台湾当局“经济部”推荐的工商综合区计41案,面积合计共401.44公顷。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众收入的提高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商业经营型态也向大型化、连锁化、专业化及多元化等经营方式发展。
2.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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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厂商设立要件 |
设立资本额限制 |
入驻产业类别 |
设立区内主要奖励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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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经济部”推荐总量面积900公顷,开发人依经济“工商综合区设置方针及申请作业要点”规定申请,取得“经济部”推荐后,向县、市政府申请开发许可。 |
无 |
得供“综合工业”、“仓储物流”、“工商服务及展览”、“修理服务”、“批发量贩”及“购物中心”等一种或数种之使用,并得以平面或立体方式规划。 |
1.地方政府优先配合兴修区外联络道路及相关公共设施。
2.总投资金额达新台币2亿元以上,得申请低利贷款。 |
二、环保科技园区
1.建设背景和发展现状
环保科技园区主要是以预防、改善或解决目前迫切的环境威胁;再者是以提供充足的能源和资源,延续人类生存为目标;最后并以建立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为主,达到永续经营资源为标的。环保科技园区推动计划于2002年9月9日经台湾当局“行政院”核定后,环保署已先后于2003年3月遴选高雄县、花莲县,及于2004年3月,选桃园县及台南县,提供入区厂商建厂用地,共同推动本计划。
环保科技园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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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县市 |
基地名称 |
园区面积 |
建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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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 |
桃园科技工业区 |
31公顷 |
2005年9月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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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 |
凤林综合产业区 |
22公顷 |
2005年6月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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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县 |
大新营工业园区 |
30公顷 |
2005年9月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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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县 |
冈山本洲工业区 |
40公顷 |
2004年2月举办开园典礼,管理研究大楼预定2005年年中完工已接受入区申请,并已有11家厂商进驻 |
2.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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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厂商设立要件 |
入驻产业类别 |
设立区内主要奖励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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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或其它经政府机构登记的法人机构。
2.需符合适合入驻产业类别的六大产业。 |
1.与清洁生产技术相关连的产业。
2.回收再生资源以创造生态化的产业。
3.应用再生资源以转换成再生产品的产业。
4.开创具新兴与策略性的环保技术产业。
5.再生能源产品与系统制造产业。
6.关键性环境保护相关产业。 |
1.土地租金补助费。
2.生产补助费。
3.研究补助费。 |
(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