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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兴诚
11月12日,台湾联华电子公司荣誉董事长曹兴诚以在博客中发表文章和在台湾媒体刊登头版广告的形式,公开呼吁国民党与民进党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参选人马英九与谢长廷能够合作推动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以彻底解决两岸问题,并提出举办“统一公投”的建议,引发巨大反响。
初衷:忧虑政治恶斗导致台湾分裂
曹兴诚表示,他毕生从事科技产业的创设与发展,对参与政治并无兴趣,只是两岸问题已让台湾陷入分裂混乱,并逐渐迷失于政治恶斗之中。鉴于“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因此不得已“野人献曝”,希望能够抛砖引玉,消弭冲突对立。他同时希望,反对他所提意见的人,毋须将他视为敌对政客。 >>详细
设想:抛砖引玉 定两岸和平共处法
曹兴诚强调,“两岸和平共处法”应包括以下几个重点,第一是确定台湾不会举办“独立公投”;第二是宣布“中华民国”不排斥与大陆统一;第三是台湾不主动举办“统一公投”;第四是“统一公投”之前,应请大陆将其“高度自治”的具体实施内容,连同台湾百姓在统一后的权利及义务等,公开予以详尽说明;第五是“统一公投”如果通过,表示台湾多数百姓同意,统一较“独立”更有利,两岸即可完成统一;第六是“统一公投”如果没有通过,表示台湾百姓对统一仍心存疑虑,大陆可以加强其履行保证,再择机举办“公投”,惟两次“公投”之间,应不少于10年的间隔。 >>详细
各方回应
大陆方面
国台办:任何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努力都值得肯定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1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的主题,两岸同胞应当共同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台湾的任何人、任何政党为反对“台独”、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所作出的积极努力都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 >>详细
台湾方面
陈水扁:批曹兴诚此举其为投降
陈水扁:“我要提醒大家,表面上叫做两岸和平法,其实这是一套非常清楚的‘反独促统’法案。他(指曹兴诚)反对台湾成为‘主权独立的国家’,要鼓吹两岸最后走入统一之路,不然为什么那么多公投可以办,他主张不能有‘独立’的公投。” >>详细
谢长廷:愿推动两岸和平 但拒与马英九共推
谢长廷指出,曹兴诚说出很多企业界的声音,曹兴诚经营企业之外,愿意关心政治,他很感谢。谢长廷并表示,两岸和平是大家的期待,也是他所追求,他当选之后,就会推动,但不会跟马英九共推。 >>详细
马英九:若当选 将签两岸和平协议
马英九表示,未来如果执政,就会与大陆就和平的问题签订和平的协议,结束敌对的状态。他认为,两岸的事务要通过协商来解决,效果比较显着。他表示,他现在正朝他所提出的方向走,去年他访问美国时,也已放入主要的政策;连战两年前到大陆访问时,在这个议题上也和大陆方面达成“两岸要进行有关和平协议的谈判”的初步共识,他相信这个共识应该可以实现。 >>详细
沈富雄:陈水扁没有资格摸黑曹兴诚
前民进党大佬沈富雄21日公开支持台湾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他并指出曾经讲过“四不一没有”的人,没有资格抹黑曹兴诚。沈富雄认为陈水扁言语粗暴,完全不知道当一个领导人应有的分寸。 >>详细
工商界:反应热烈
“工总监事”台玻总经理林柏丰表示,台湾产业发展应该着重全球市占率,重视创新研发,因此要解决经济发展阻碍。
“营造公会”理事长潘俊荣指出,他肯定曹兴诚的想法和意见,也认为两党应该好好协商,因为政治与经济互为影响,政治恶斗将影响产业经济发展。 >>详细
曹兴诚:陈水扁应该回答问题
曹兴诚20日在台湾各大媒体再登一次广告,详细回复陈水扁日前的响应。曹兴诚表示,他不是反呛陈水扁,而是“你丢问题,我解析,清楚、具体的回答”。曹兴诚强调,如果陈水扁要搞“法理台独”,也应该回答他在报纸上刊登的问题。 >>详细
媒体评论
《联合晚报》:曹兴诚是陈水扁自己给自己“制造”的敌人
台湾《联合晚报》刊发题为“陈水扁‘制造’的敌人”的社论指出,任期近尾声的陈水扁仍是“台湾焦点”,不管是政治界,还是企业界,仍把他视为“关键人物”。陈水扁一定“很不尬意(喜欢)”邱毅与曹兴诚,可他恐怕很难理解的是,正因为他的主政风格,才造就了邱毅与曹兴诚的呛声,有了被社会认同的空间。 >>详细
中评社:台商吁和平 岛内政客只爱惜权力
香港中评社对此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政局一片浑沌,是走在安全还是走在危险的边缘,政客懵然不知。旁观者清。其实,最明白两岸关系大势者,非台商莫属。但是,敢于出面劝导政客的商人,屈指可数。曹兴诚以差点获罪之身,通过广告呼吁马谢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堪属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 >>详细
背景资料:
曹兴诚,1949年出生于台中清水镇,台湾著名高科技企业家。2001年,由他领军的联华电子已成为台湾第二大半导体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二大专业晶圆代工厂。联电创造的0.13微米制程良率处于业界第一的地位。
后来曹兴诚看中大陆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在大陆布局。岂料台湾当局认为,联电2001年在大陆的投资事先并未得到当局批准,因此属于非法投资。2006年1月,曹兴诚等人被起诉,面临5年的入狱监禁。曹兴诚被迫辞去职务。直至今年10月26日,新竹地方法院针对联电和舰案才作出宣判,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与宏诚创投总经理郑敦谦三名被告,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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