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體報道 呂迪格案今日將正式宣判 以便皇馬能在周三提起上訴

來源: 世界體育報

2025-04-29 20:34

根據西媒《世界體育報》的報道,“呂迪格案”將在今日正式宣判,此事件源於呂迪格在國王杯決賽對陣巴薩的比賽尾聲向裁判投擲物品。此次裁決由非職業競賽委員會的獨任法官拉蒙·特羅爾·戈麥斯負責,這一決定將影響到呂迪格以及貝林厄姆和巴斯克斯,皇家馬德裏希望可以在周三提出上訴,原因在於馬德裏大區將於周四開始進入法定節假日。

呂迪格面臨多種處罰的可能性。其中,依據第101條,他可能因“對裁判的輕微暴力行為”而被判罰,具體表現為“抓扯、推搡或搖晃裁判”,或通過其他方式實施輕微暴力,但未表現出攻擊意圖,其禁賽期可能在四到十二場之間。考慮到運動員的後續反應,法官有可能會施以中等的處罰,若定性為“嚴重違反體育道德行為”,則會增加四場禁賽;如果被視為“抗議行為”,則增加兩場;而若定性為“一般違反體育道德行為”,處罰可能在一到四場之間。

參考維尼修斯在梅斯塔利亞球場的驅逐事件,合理的禁賽場次很可能為四場。如果呂迪格被認定為嚴重違規,其禁賽將影響到從本周末對塞爾塔的比賽開始,後續包括國家德比、與馬羅卡和塞維利亞的比賽,直到賽季最後一輪方能復出。

假如法官引用第123條將事件定性為“蔑視裁判行為”,則最高可處以四場禁賽,而這一處罰將在下賽季杯賽中執行。相關法規指出:“以輕蔑或不尊重的態度對待裁判及官員,未構成更嚴重違規情形的,處罰將為兩至三場禁賽或最長一個月停賽。”

此外,同樣值得關註的是貝林厄姆的處罰。裁判報告顯示,他在賽後以攻擊性姿態接近裁判位置,需隊友制止,這可能適用與呂迪格類似的第101條(最低四場禁賽),或者依照第105條“嚴重違反體育道德行為”面臨四至十場禁賽或602至3006歐元的罰款。而依據第124條被認定為“輕微蔑視裁判”則可能處以兩至三場禁賽,若適用第129條“輕微違反體育道德行為”,則面臨四場以下的禁賽或602歐元以下的罰款。

巴斯克斯因抗議裁判將被處以兩場禁賽,該處罰將在杯賽中執行。皇家馬德裏有權在今日向申訴委員會提出抗辯,鑒於馬德裏大區的法定節假日,該委員會最早將在周三做出裁定。如果申訴失敗,俱樂部還可以向體育仲裁法庭(TAD)提起訴訟。